湖南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日常照料与心理疏导

时间:2020-09-03 15:14:29 心理资讯 我要投稿

湖南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日常照料与心理疏导

  红网长沙6月15日讯,救助供养要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物质帮扶与日常照料、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等非物质供养服务相结合。”近日,湖南省政府就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出实施意见,意见特别提到,要注重对特困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

湖南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日常照料与心理疏导

  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要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那么,何谓“特困人员”?意见明确,特困人员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特困人员进行救助供养,主要是为他们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和丧葬办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给予照料;对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除去柴米油盐等这些物质方面的帮助外,意见特别提及要优化救助供养服务,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物质帮扶与日常照料、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等非物质供养服务相结合。

  如果家里有“特困人员”,该如何申请救助供养呢?意见明确,救助供养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审批三个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的条件有:自身属性发生变化,主要是指年满16周岁,且没有在接受义务教育或没有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自身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但不再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要件的;特困人员死亡的。

  对于救助供养标准问题。意见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可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

  省政府将定期公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省级指导标准,综合考虑地区、城乡差异等因素确定、公布当地救助供养标准,但不得低于省级指导标准。

【湖南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日常照料与心理疏导】相关文章:

如何疏导考生心理问题08-23

如何疏导后高考心理11-15

考生心理问题及时疏导排解07-24

中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疏导09-01

儿童心理疏导的方法08-11

如何疏导地震后儿童的心理07-15

儿童多动症的正确心理疏导方法07-11

儿童心理及正确疏导07-01

心理学与生活之日常篇09-23

高考后心理问题的疏导方法07-26